【公民憲政推動聯盟聲明稿】

  • 2015-01-12
  • 2358

2015年1月9日

把握契機 啟動憲改
憲動盟關於憲改推動程序的說帖
 
去年底九合一選舉結果的衝擊,讓民間團體對於台灣必須進行憲政攺革的主張終於得到各政黨的正面回應。近期的發展則是再度出現「國是會議」的提議。
 
作為啟動這一波憲改運動的源頭,318運動當時所提出的「公民憲政會議」構想,始終是「由下而上」的「全面憲改」工程,經由廣泛舉辦的草根論壇、推動論壇,進而在公民憲政會議達成憲改方案共識。也因此我們並不主張1990年代「國是會議」的政黨菁英憲改模式,也不認同重製過去七次局部性修憲的經驗。因此,我們一方面樂見政黨對憲改訴求的呼應,另方面則對於「國是會議」的構想認為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
 
確實,憲改的推動必須政黨與政治領袖的承諾及參與,來打開憲改的「政治機會之窗」,這個契機稍縱即逝;但是,理想憲改的實踐也必然需要各階層人民「由下而上」的參與討論,這樣的討論與共識的形成需要時間。在兩難之間可行的折衷方案,就是把國是會議,定位為「公民憲政會議的預備會議」,制定後續憲改的遊戲規則。其目標,是取得主要政黨領袖與政治人物推動「由下而上,全面憲改」的明確政治承諾,形成「如何由下而上全面憲改」的「程序性共識」,做成將「公民憲政會議」納入正式修憲程序的計劃,並涵蓋於各政黨領袖與政治人物承諾的範圍。換言之,此一國是會議要達成的,是關於憲改程序的有拘束力的政治承諾,而不就個別憲改議題進行實質決定。
 
在前述定位與目標之下,我們提出未來憲改推動必須符合的四大原則:
 
一、全面憲改:「國是會議」必須承諾「全面憲改」,亦即,憲改的程序計劃,必須讓所有憲政問題得到審議與改革,而非只處理局部議題。
二、由下而上:「國是會議」必須承諾「由下而上」,亦即,所產出的程序計劃,必須符合「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的訴求,實踐人民審議、由下而上的過程,並且成為修憲程序的正式過程。
三、降低門檻:「國是會議」必須承諾將「降低修憲門檻」列為後續憲改工程的最優先議題,以確保第二階段憲改成為可能。
四、兩步到位:在「由下而上  全面憲改」的前提下,國是會議基於時程因素限制,應承諾分別於2016大選時機,以及2018地方選舉兩階段完成全面憲改,並分別就各該階段訂出完整的程序計劃。
 
憲動盟關於憲改程序的完整說帖,詳如附件。最後,我們要強調,把握當前的政治契機,促成各政黨與政治人物共同推動「由下而上全面憲改」,是迫切需要的工作。也因此,憲動盟將以此一說帖為本,在近日展開與各主要政黨的拜訪行動,就如何建構一個「打開憲改政治機會」的平台(無論最終名稱是否為「國是會議」)進行對話,盡力促成此平台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