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智慧老師刊載於自由時報網頁上之文章

  • 2013-08-15
  • 2347

又見中華民族沙文主義

◎ 伍杜‧米將、段洪坤、黃智慧、歐蜜‧偉浪、戴明雄

中國國民黨是一個來到台灣不過六十多年的政黨,卻在本月十三日和中國共產黨會議上,妄言:「兩岸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並要和中國共產黨合謀「增進民族認同」?

我們要問,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先生和吳伯雄先生二位,有何資格,對台灣的族群事務發言?有何根據,要把台灣固有族群列入「中華民族」範疇?有何法源,要施行「增進(中華)民族認同」作為?

「中華民族」一詞對台灣人而言,記憶猶新。二次大戰後隨同中國國民黨進入台灣,在戒嚴時期內,強迫將原住民族改姓名、利用學校教育體制必修教材並借助「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進行社會教化等等,大肆戕害原居台灣各族群對自我母文化的認知。在戰後台灣歷史過程當中,「中華民族」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外來產物,也是沙文主義自我優越、意圖殖民同化異族的概念。

好不容易,台灣歷經解嚴陣痛,結合社會共識,數度修改法律。一九九七年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第十條):「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二OO五年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七條:「政府應依據民族意願,本多元、平等、尊重之精神……」,同年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章第一條:「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訂本法」。

而二OO九年馬總統簽署實施聯合國兩大國際公約,明訂有人民自決權,人人皆可參加文化生活,並要求「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暴力者,應以法律加以禁止」。最後,吳伯雄先生更應該認知,二O一O年才通過的《客家基本法》第一條就明訂:「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精神……」。從這些立法可見,多元文化概念才是民主化之後台灣人所共同尊崇的文化價值觀念。何來「炎黃子孫」,何以稱「中華民族」?

所謂「中華民族」一詞,是遲至20世紀初年滿清末期的人為建構產物。為了建立新形式國家,一群知識份子包括革命黨和立憲派,將「漢滿蒙回藏」統合構思新的名稱,以維繫滿清所遺下的版圖。該名詞自始即為以國家領土為界線的人造民族概念,不是由歷史文化地理民情所自然形成的族群概念。中華民國於1912年成立之後,鼓吹民族主義,意圖以漢族同化他族,也立即受到來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固有民族的血淚抗爭。

今日,中國共產黨再度大力鼓吹冠以「中華民族」的民族主義,就其目的,仍在於廣佔領土,並壓制境內異民族的反殖民反同化之抗爭。吳伯雄先生妄談與對岸謀求「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他難道不知,所謂「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實質上就是其領土版圖之利益?

更何況,我們台灣人的祖先,和「中華民族」完全無關!台灣人類居住遺址舊石器時代至少從三萬年前算起,新石器時代近萬年以來文化類型眾多。在高山大海孕育底下,台灣原有族群生命力極為豐沛。不論從生物基因、文化涵養、起源神話以致於歷史經驗來看,我們和中華民國的建國經驗無關,也和「中華民族」概念無關!

 

(作者分別為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台灣平埔原住民族文化學會秘書長、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原鄉部落重建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22/today-o3.htm